车位
编号:202509071521226325
留言日期:2025-09-07 15:21
| 留言人 | 韩** | ||
| 受理单位 | 荆门高新区·掇刀区 | 问题类别 | 建议 |
| 主题 | 车位 | ||
| 内容 | 华铭园二期业主呼吁开发票地下车位降价销售,或是打包团购。按原件出售太贵业主无力承担,折扣价格即可回笼资金也可满足业主停车所需。 | ||
| 留言状态 | 【2025-09-08 09:06】留言已被受理 【2025-09-08 09:07】留言正在处理中 【2025-10-09 16:26】留言处理完毕 |
||
该留言处理结果
| 回复单位 | 荆门高新区·掇刀区 | ||
| 处理进度 | 处理完结 | 回复时间 | 2025-10-09 16:26:39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转掇刀区住建局调查处理,根据《民法典》第275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若车位在自然资源规划局核发的建筑规划许可证内,则由开发企业自行处置,若车位不在自然资源规划局核发的建筑规划许可证内,则由业主共同处置。因车位权属确定的依据是有无规划,以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核定为准。停车位销售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管理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该收费标准系经营者自主定价。经与开发企业协调沟通,开发企业表示暂无地下车位降价销售活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荆门市掇刀区信访局 2025年10月9日 |
||
| 留言人评价: | 留言人暂时没有评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