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

留言人 韩**
受理单位 荆门高新区·掇刀区 问题类别 建议
主题 车位
内容 华铭园二期业主呼吁开发票地下车位降价销售,或是打包团购。按原件出售太贵业主无力承担,折扣价格即可回笼资金也可满足业主停车所需。
留言状态 【2025-09-08 09:06】留言已被受理
【2025-09-08 09:07】留言正在处理中
【2025-10-09 16:26】留言处理完毕
回复单位 荆门高新区·掇刀区
处理进度 处理完结 回复时间 2025-10-09 16:26:39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转掇刀区住建局调查处理,根据《民法典》第275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若车位在自然资源规划局核发的建筑规划许可证内,则由开发企业自行处置,若车位不在自然资源规划局核发的建筑规划许可证内,则由业主共同处置。因车位权属确定的依据是有无规划,以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核定为准。停车位销售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管理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该收费标准系经营者自主定价。经与开发企业协调沟通,开发企业表示暂无地下车位降价销售活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荆门市掇刀区信访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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