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

留言人 王**
受理单位 市长热线办公室 问题类别 咨询
主题 空置房
内容 空置房是物业费收费标准是多少,怎么收取的
留言状态 【2026-04-02 08:38】留言已被受理
【2026-04-02 08:38】留言正在处理中
【2026-04-02 17:18】留言处理完毕
回复单位 市长热线办公室
处理进度 处理完结 回复时间 2026-04-02 17:18:58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房屋交付后第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第一年空置期间业主承担物业服务费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从第二年起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交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荆门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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