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修电力铁塔补偿
编号:202606081235384828
留言日期:2026-06-08 12:35
| 留言人 | 张** | ||
| 受理单位 | 荆门高新区·掇刀区 | 问题类别 | 投诉 |
| 主题 | 占地修电力铁塔补偿 | ||
| 内容 | 2023年3月,高新区明礼路东段启动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期间,作业单位在未提前告知、未征得我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荆门市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中心苗圃用地共计10平方米,用于修建枣何线35KV电力铁塔及地下电缆设施。 事发至今,我方先后多次对接电力部门、道路施工承建方等相关单位,各方均相互推诿,无法明确该铁塔及管线的建设主体,占地补偿事宜迟迟得不到解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占用林地、苗圃用地开展工程建设,必须履行报批、告知、协商程序,并依法足额支付土地占用补偿费、苗木及附着物补偿费。本次占地行为程序违规,已损害我单位合法权益。 现恳请各主管部门履职尽责,杜绝推诿扯皮,尽快核查确定项目建设责任主体,按照荆门市现行征地、林地及苗圃占地补偿标准,依规落实占地补偿事宜。 | ||
| 留言状态 | 【2026-06-08 14:52】留言已被受理 【2026-06-08 14:55】留言正在处理中 【2026-06-17 16:07】留言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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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留言处理结果
| 回复单位 | 荆门高新区·掇刀区 | ||
| 处理进度 | 处理完结 | 回复时间 | 2026-06-17 16:07:03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已按照您后期来电意见撤销投诉,感谢您的关注! 荆门市掇刀区委“两个畅通”工作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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