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贴政策对象问题

留言人 深**
受理单位 荆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问题类别 建议
主题 购房补贴政策对象问题
内容 按照最新的购房补贴政策,二胎、三胎购买新建商品房,才能申请补贴,这对结了婚有小孩却没经济能力生二胎又有换大房子需求的家庭不友好。补贴是补给真正有需要的人群,生二胎、三胎的家庭条件真的就需要补贴吗?建议改成夫妻双方都未享受过购房补贴的可以申请。既要共同富裕,也要激励奋斗。
留言状态 【2026-07-31 08:27】留言已被受理
【2026-07-31 08:28】留言正在处理中
【2026-08-11 17:25】留言处理完毕
回复单位 荆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处理进度 处理完结 回复时间 2026-08-11 17:25:14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心城区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荆房健〔2025〕1号)、《关于调整中心城区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我市现行有效的购房补贴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高校毕业生。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及专科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技师班与高级工班毕业生)。 (二)多孩家庭。符合国家二孩(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三孩(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生育政策的家庭(包含一胎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家庭)。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 二、补贴条件 2025年4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房屋用途为住宅,不含公寓),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多孩家庭购房补贴不受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限制。因现阶段荆门市财政收支压力较大,暂不具备出台新购房补贴政策的条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荆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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